绍兴市上虞艾肯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绍兴市上虞艾肯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绍兴市上虞艾肯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8月13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方式表决通过,并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8)浙0604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本管理人将于2020年8月31日起开始对绍兴市上虞艾肯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该分配为最后分配,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
债权人应及时受领分配额;未受领分配额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由本管理人依法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律师13732473025,励律师15988210248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财富广场五号楼7层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绍兴市上虞艾肯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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