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5日裁定受理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担任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审查,管理人认为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管理人已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5)绍虞破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请债权人自行查阅附件。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励律师15988210248、罗律师1373247302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5号楼7层,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绍兴市晨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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